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我省中小学地方课程规划建设,完善和规范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级教育部门制定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南”的要求,我省已印发《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南》。鉴于《广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正在修订中,现就我省2021年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地方课程教材的初审工作。今年不接受地方课程教材初审的申报工作。
二、地方课程教材的审定、复查按往年做法继续申报,但连续两年审定结论为重新送审的教材不能继续报送今年的审定。各相关出版社统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教育厅网上服务窗口提交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到省教育厅政务服务窗口递交评审材料,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按要求提交的,均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不变,受理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其他时间申报的不予受理。
广东省地方教材审定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