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是广州市首个“营商环境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廖荣辉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例汇编(2021)》作正式发布和详细解读,广东证监局、市法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回答了记者问题。
廖荣辉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牵头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
在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方面,广州起草制定粤港澳大湾区首个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营商环境地方制度体系,对全市现行有效的82件地方性法规、109件政府规章、154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及时修正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的规定。
数据显示,广州累计发布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事项245项,累计取消290项、重心下移2784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10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布取消市级证明事项384项、区级证明事项86项。
保护中小投资者是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之义,是促进现代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也是接轨国际商事制度,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廖荣辉介绍,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上,去年以来,广州市司法局牵头,联合广东证监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局推出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
在制度建设方面,广州完善以《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地方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复制推广“3+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等15项配套制度文件,全方位构建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
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龙晓林结合记者提问,介绍了市司法局作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的牵头单位,未来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部署。
龙晓林表示,近年来,广州市司法局作为广州市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的牵头单位,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形成了一批具有指导意义和地方特色的典型案例。
龙晓林介绍,目前广州市在加强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保护、提升群体性纠纷诉讼便利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州将持续提升中小投资者诉讼便利度,加大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力度,创新优化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解纷、在线司法确认等线上诉讼服务功能,全力打造智慧、立体、便民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广东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聂旺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耀庭,也分别就记者提问介绍了广州市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工作取得的亮点经验。
据悉,此次发布的23个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中,有5个案例涉及行业执法监管,这体现了证券监管部门通过强化行刑协同执法、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精准问责“关键少数”等行政监管手段,有力打击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典型的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行业风险,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广州积极探索和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商事调解制度,成立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目前已受理广州市两级法院委派和委托调解案件405件,涉及诉讼标的金额超过62亿元。
此外,广州公证处推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项举措及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公证的预防性机制优势,减少矛盾纠纷隐患,夯实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基础。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市,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体系
原文链接:http://www.gz.gov.cn/ysgz/xwdt/ysdt/content/post_7850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