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指引》之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指引》的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地明厨亮灶建设实际及已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经专家论证,增加明厨亮灶建设第六种类别,即互联网+“明厨亮灶”式系统建设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0年3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38835527
电子邮箱:551566559@qq.com
附件 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要求.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9日
关键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