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区便函〔2019〕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定于2019年11月13~17日在深圳举办。本届高交会以“共建活力湾区,携手开放创新”为主题,将举办超过10万平方米的展览展示、会议论坛、交易洽谈及分会场、海外分会等活动,持续打造科技成果交流交易平台,推动新时代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粤港澳网 配图
根据省政府批示精神,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委军民融合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和科学院等单位联合组成广东团参加本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展区规模
广东展区设于深圳会展中心9号馆,面积约为800平方米。
二、项目遴选范围
为使广东团参展项目能较好地反映我省积极应对当前形势,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的成效,广东团将重点征集以下展示内容:
(一) 遴选一批高科技前沿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重点展示我省高端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
(二) 聚焦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展示一批规模大、带动性强的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和产品;
(三) 优先考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携带实物展品的展商。
三、组展要求
(一)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大会主题,精心组织参展项目,重点展现我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的创新成果。
(二) 为提升广东团现场展示和互动效果,要求项目以展板、实物模型、场景应用、互动演示等展示形式为主,增强展区互动体验。
(三) 鼓励各地市借助高交会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发布、技术对接、路演推介等特色活动,广东团将为此类活动提供协调服务。各地市可视情况提交5~10分钟地市宣传片,汇入广东团LED屏轮播。
(四) 为提高参展实效,除现场展示洽谈外,广东团将精选部分展示项目进入科技成果展示中心长期展示,并提供后续成果转化对接等增值服务。
四、参展费用
广东团统一负责展位设计布展,由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参展单位免收场地费和布展费,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五、报名事项
(一) 请申请参展单位于8月15日前,结合项目情况填写《第二十一届高交会参展项目登记表》(附件1),并将表格电子版和项目相关图片3~4张(产品、应用场景、获奖证书等高精度图片,每张图片要求1M以上)报送到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邮箱。广东团将对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参展单位和项目。
(二) 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地市、各相关单位于7月5日前将负责本届高交会工作的联系人名单电子版(附件2)报送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一) 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黄昉、黄莎莎
电 话:020-83564219、83163254
邮 箱:stechb@vip.163.com
(二)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周 彧
电 话:020-83163920
附件:1.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
省科技厅
2019年6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gdstc.gd.gov.cn/gkmlpt/content/2/2523/post_2523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