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广大科技工作者:
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防止疫情扩散,打赢打好疫情防控战,保障广大科技工作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部署要求,省科技厅优化了对外服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科技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推行“不见面、事照办”服务
建议首选互联网、邮寄、QQ、微信、电话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科技业务,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防止疫情扩散。我厅“不见面、事照办”服务方式具体如下:
(一)在线服务
积极贯彻落实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求,我厅业务已实现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管理服务,有业务办理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可随时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阳光政务平台办理业务。其中,已有平台账号者,可直接登录平台办理业务;暂无平台账号者,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服务平台进行个人实名认证或根据阳光政务平台界面指引先行注册获取账号信息,再登录平台办理业务。
我厅业务的政策解读、咨询服务、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信息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科技厅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公众网”)、阳光政务平台相关栏目查询。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则可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相关功能和服务直接查询。
(二)邮寄服务
对于非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办理的业务或管理环节,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具体办理业务的纸件材料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送达的方式邮寄我厅,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我厅工作人员将会及时受理并反馈(邮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广东省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510033)。相关业务合同书、验收书等纸质材料或证件的取回由材料接收责任人提供邮寄需求并相关地址信息等,我厅将根据需求及时办理邮寄服务。(联系电话:020-83163338、020-83163469)。
(三)QQ服务
我厅向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QQ在线咨询服务,涉及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平台操作、投诉建议等问题可通过QQ在线咨询方式获取相关信息。QQ服务号:800099528,QQ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四)微信服务
我厅通过“广东科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dskjt)定时推送科技政策、通知公告、政务动态等相关信息,广大科技工作者可关注“广东科技”微信公众号快速获得科技动态信息。同时,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绑定本人阳光政务平台账号信息,实时查看本人项目办理进度信息,接收阳光政务平台有关通知等信息。
图:“广东科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五)电话服务
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进行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预约办理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以下简称“综合业务办理大厅”)是我厅业务办理指定的现场办理点。确急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科技工作者,我厅全面实行预约办理,请提前预约后再到现场办理。预约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预约电话:020-83163338、020-83163469。
三、其他
(一)疫情期间我厅暂停现场信访接待服务,如有意见反馈或投诉举报,请按照我厅公众网提供的信访举报途径(网址:http://gdstc.gd.gov.cn/ztzl_n/pzjd/xfjb/content/post_2698911.html)通过电话、邮寄、网络等方式进行反馈。
(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现场查验原件办理的业务,请尽量于疫情缓解后前来办理。如确需紧急办理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准时到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办理。
(三)我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将采取定期消毒、杀菌、通风、体温检查、疑似病例管控等措施,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安全;前来办理业务的科技工作者请正确佩戴口罩、统一由连新路正门进入大院(其余门暂行关闭),并配合保安人员进行体温测试;进入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办理业务时,请正确佩戴口罩,并按工作人员的指引做好个人防护和信息录入工作。对不佩戴口罩或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谢绝进入我厅大院。
祝大家身体安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2日
关键词:新型冠状病毒,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服务,广东省
原文地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881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