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惠市科字〔2020〕43号),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增强力量,全力推进本部门管理项目的清理工作。
二、未验收结题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含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应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本次清理验收结题指引提出验收申请,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项目自动转入终止结题流程;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提出终止结题申请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终止结题。经前期摸底,尚有30个项目承担单位无法联系,请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本通知后尽快与项目主管部门联系,并按要求开展结题工作。
根据年度清理工作要求,相关项目承担单位须于12月1日前提交验收申请或终止申请,其中因项目结题审计无法按时提交的,请及时提交情况说明。逾期未提交,市科技局将按流程执行强制终止,并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实施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惩戒。
三、已进行验收项目。已通过专家验收评审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尽快填报提交项目验收书(一式三份),逐级递交,全部完成验收流程(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本次清理工作委托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按照《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清理工作方案》具体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结题材料直接报送至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综合业务咨询 周微 2808974
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李俊奕020-83163457
QQ工作群:1101206790
附件:无法联系承担单位的项目清单.pdf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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