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支持“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要求,鼓励引导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划型属于中小微企业;
(二)经营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信用状况良好;
(四)经营状况良好;
(五)具有真实融资需求;
(六)签署《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
(一)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填写《“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见附件),并签署《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发送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经信用筛查后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后报至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以便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过全国“信易贷”平台提供给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遵循自主审贷和风险自担的原则对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
附件:1.信用承诺书(“信易贷”推荐中小微企业专用)
2.“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
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电话:2892275,邮箱:fgjxyk@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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