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有关精神,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我部对申请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以及示范县有效期届满的有关县(市、区)进行了现场验收(复查)。根据验收(复查)结果,现公布验收(复查)合格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等17个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各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示范县按照验收(复查)意见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保证创建质量,扩大健康养殖示范规模,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附件: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月4 日
附件:
附件
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
序号 |
示范县 |
1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复查) |
2 |
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 |
3 |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复查) |
4 |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
5 |
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
6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 |
7 |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
8 |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
9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
10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
11 |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复查) |
12 |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复查) |
13 |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复查) |
14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 |
15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 |
16 |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
17 |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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