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旅客朋友,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自2月23日起,从深圳湾口岸入境的旅客,目的地为惠州市、汕尾市的,由目的地所在地市接回本市指定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目的地为深圳市或省外、省内其他18个地市(不含惠州市、汕尾市)的入境旅客,统一安排在深圳市或东莞市指定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不再安排前往其他地市实施居家隔离。
感谢您对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8568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