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制定必要性
为进一步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新区城市副中心,加快集聚国内外高端金融要素资源,推动南沙打造“一带一路”金融服务枢纽和国际化创新型金融中心,明确《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优化通知》”)的具体条款和申报程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制定了《关于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之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优化细则》”),对《优化通知》关于完善金融服务业扶持办法做出了详细诠释,政策实施后将更好地发挥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
二、主要制度
《优化细则》分为十四章,共五十条,既有落户奖、经营贡献奖、办公用房补贴、人才奖、提升能级奖等一揽子奖励政策,又有要素平台奖、融资租赁业务奖、企业上市奖、金融科技专项奖、投资奖、资金配套奖、金融服务平台系列奖励等专项奖励政策,搭建了金融业扶持新体系,打出资金扶持与贡献奖励的组合拳。
三、政策亮点
本次《优化细则》拓宽了奖励范围、增加了奖励类别、提升了奖励力度、增强了政策吸引力,旨在进一步优化南沙金融业发展环境,集聚优质金融资源,助力南沙金融业发展,推动南沙建设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以及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迈上新台阶。
(一)资金扶持力度大,多项迭加惊喜多
新落户的重点持牌机构最高可获得近7000万的资金扶持;新落户的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最高可获得近6300万的资金扶持。
——落户奖:对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最高给予1800万元奖励。对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最高给予1200万元奖励。
——提升能级奖:金融企业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500强、世界企业10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一次性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对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和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按其新增实缴资本规模,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办公用房补贴:对金融企业在我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每年最高给予300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在我区购置自用办公房产,一次性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
(二)贡献奖励比例高,连续五年都有奖
——经营贡献奖:连续五年超大力度给予经营贡献奖励,其中对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按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前3年给予100%的奖励,后2年最高给予70%的奖励。对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按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前3年最高给予95%的奖励,后2年最高给予70%的奖励。对特色金融企业按企业对我区贡献,连续5年给予95%的奖励。
(三)上市环节全覆盖,奖励竞争优势强
——企业上市奖:后备上市企业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或境外上市,最高给予800万元奖励;上市公司迁入南沙区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奖励;同一企业自新三板精选层转板上市,最高可获得1100万元奖励。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最高给予300万奖励。
(四)融资租赁范围广,以奖促新动力足
——融资租赁业务奖:SPV企业开展航空航天、船舶海工等租赁业务,最高给予地方经济贡献95%的奖励。融资租赁企业为区内企业提供租赁服务,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开展跨境融资业务按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地方经济贡献,给予50%的奖励。
(五)多方引荐齐发力,优质资源聚集快
——项目引荐奖:对引入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引入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引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六)鼓励奖励类别多,提质增效促发展
1.鼓励加大区内股权投资,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①鼓励投早投小,培育种子企业。对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区内非上市企业或引进非上市企业,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②鼓励投优投质,发展明星企业。对所投区内企业在国内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
2.专项扶持金融科技行业,实现“四新”发展
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提出金融科技将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简称“四新”),南沙高度重视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对金融科技企业从创新、排名、增速、业务等方面给予创新奖(500万)、卓越奖(300万)、超越奖(100万)和培育奖(100万)。
3.资金配套有保障,助力多业务发展
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农村金融、普惠金融等国家支持业务,按所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扶持奖励,最高给予50%的资金配套。
4.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发展
每年给予金融服务平台办公用房补贴、补贴赛事论坛活动、评选特色金融优秀服务平台,优化南沙区营商环境;评选特色金融创新奖,鼓励金融创新,充分发挥自贸区“试验田”作用。
(七)配套奖励补贴丰,汇聚人才引力足
——人才奖:对骨干人才,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给予特殊人才奖励。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给予高管人才奖励。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为个人经济贡献的100%。对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按投资性收益及股权转让收益的地方经济贡献,给予80%的奖励。
除此之外,金融人才还可享受《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规定的领军人才奖励(最高500万安家补贴)、高学历人才住房补贴(本科2万;研究生4万;博士6万)以及各项人才配套服务(人才公寓、人才卡、人才绿卡、出入境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