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7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惠州市龙门县作为该批次试点中广东省唯一代表,成功跻身全国第四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也是广东省第二个获得该称号的区域性示范单位。
2017年12月,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推荐惠州市龙门县为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并于2018年2月成功入选。为推动龙门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示范单位,2018年以来,我厅积极贯彻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指导龙门县开展创建工作。龙门县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机制,制定激励政策对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给予扶持奖励,定岗定员对50家试点旅游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督促试点企业对标勤练内功,确保企业“心中有概念、脑子有理念、实践有执念”。构建“企业自愿参评、旅游协会认定、县局按级发奖”的机制体制,按照国标、行标对旅游厕所、旅游餐馆、旅游购物场所、文化主题饭店、旅游民宿等相关项目开展自愿性认定,打造出一批“龙门阵”旅游产品和“龙门客栈”区域性品牌。结合本地温泉、瑶乡等旅游特色,参与研制广东省地方标准3项。经过两年的试点创建工作,龙门县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游客接待总量和旅旅游总收入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标准化在引领行业发展、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接下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做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指导和检查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单位对全省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