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快审快批快建,现就我市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审批代办服务项目范围。对社会投资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具备以下条件的列为市审批代办服务的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实施全程审批代办服务管理:投资总额10亿元及以上,投资意向明确,前期谈判基本完成,已签订投资协议。投资总额不足10亿元,但投向十大创新引领型特色制造业园区、十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并与“双十园区”产业目录相契合的产业,可视情况列入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实施代办服务。重大产业投资项目由市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定。
二、强化审批代办服务工作力量。对列入审批代办服务的每个重大产业项目,均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代办小组”,具体负责代办服务。组建“领导小组+代办小组”要遵循“专业过硬、精干高效、灵活机动、执行快速、把事办成”的原则,需要什么人、什么人能干好,就安排什么人,不得拉夫凑数,不得应付了事,不得人到心不到。领导小组一般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担任组长,也可由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投资超过100亿元的重大项目,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代办小组的组成人员,根据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和培养锻炼干部需要,应包括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干部、优秀年轻干部、投资方负责人,由处级或以上干部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代办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以及任务清单、完成时限等,由市投资促进局商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提出,报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相关分管市领导审定。注重分类管理,对审批程序基本相同的项目,安排同一个“领导小组+代办小组”承担代办服务,也可以1个领导小组带多个代办小组,承担多个项目的审批代办服务,以节约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三、落实审批代办服务各方责任。领导小组对重大项目审批负总责,全面负责重大项目审批的所有工作,全权处理审批过程碰到的各种问题。代办小组的职责是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拟定详细的审批计划,配合组织可研、环评、稳评报告和立项审批材料等工作,负责协调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审批事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审批程序。“领导小组+代办小组”机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运行,市委、市政府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现场办公会等方式,推动项目快速审批。审批代办服务的日常协调、跟进、情况综合等工作,由市投资促进局及区招商局负责。市及区人防、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城管执法、轨道交通等部门要高效履职,创造条件,指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衔接审批代办小组的工作,高质便捷服务审批代办工作。市纪委监委成立作风监督组,对审批代办服务的作风、效率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成立专项考核组,对审批代办小组中的干部进行现场考核,及时发现和提拔重用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
四、提高审批代办服务工作质效。审批代办服务重在“代”、成在“办”,是构建“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代办小组必须按照“十个没有”的要求,改进作风、竭尽全力、提高效率,为项目落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把“办成事”作为硬道理,既依法合规,又容缺办理,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特事特办、简化手续、优先办理。
五、建立审批代办服务节点管理。建立代办服务台账,坚持过程管理、节点管理,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完成时限,对办理过程进行全程记实。领导小组可与招商环节的工作相衔接,提前介入项目招引阶段的工作,其审批期限仍从审定“领导小组+代办小组”之日起计算。每个项目在我市的审批时长不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2个月。审批事项已经办成,或因政策法规及不可抗力办不了的,均应及时报结,明确该项目代办服务告一段落,并将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
原文链接:http://fsdr.foshan.gov.cn/fsfgj/fhj/zwgk/zcwj/qtwj/content/post_5393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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