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等文件加快发展专业服务业工作部署,推动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我委牵头编制《广州市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对《若干措施》有修改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11月28日-12月27日)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请注明所在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并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意见方式:邮寄到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或发电子邮箱(fgwmyc@g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
广州市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若干措施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战略部署,持续促进我市高端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快发展平台化和综合性服务机构。在国家和省政策允许范围内,鼓励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跨行业跨地区跨领域专业合作和兼并重组,由提供单一服务向提供综合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延伸升级,支持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提升能级、设立分支机构,打造面向全球、领先全国的专业服务品牌,在注册登记、经营许可、证照变更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最大限度便利支持。(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广州市税务局)大力吸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来穗发展,深入挖掘知名品牌专业服务业机构在穗代表处、分支机构等资源潜力,引导其在穗设立全国性总部或区域性总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培育壮大创新型和特色品牌服务机构。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培育辅导,大力支持符合条件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加快落实所得税减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广州市税务局)围绕优势发展领域,强化人才培训、企业推广和项目对接,鼓励参与各类荣誉评选,支持品牌机构加快成长。强化品牌服务领域相关专业服务业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支持金融机构给予信用贷款融资便利。(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
三、强化对小微服务机构发展扶持。全面落实国家和我市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一揽子措施,针对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积极研究制订专项扶持措施。(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广州市税务局)
四、鼓励借助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支持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建立符合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的现代管理制度,鼓励各类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端专业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参与境内外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资本运作,实现加快发展,按照市金融发展的相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支持数字科技研发和应用。推动文书档案资料数字化改革应用,加强市场上成熟的信息化产品推广,持续提升行业管理和企业发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支持有实力的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行业组织开发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工具,建设开放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引领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务与数字经济仲裁中心、人才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责任单位:广州仲裁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河区政府)
六、支持拓展多元化境外市场。鼓励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参股、收购、兼并当地专业服务业机构。加强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国际化发展技术援助、资金支持和宣传推广,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符合条件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参与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机构)和重点培育企业(机构)认定,对获得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国际认证的机构和开展服务贸易进出口业务(含离岸服务外包)、服务外包在岸业务达到一定实绩的机构,按照我市鼓励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政策给予奖励支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平台申报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七、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广东涉外律师学院等平台,支持在穗高校、科研院所、品牌企业、行业组织、产业园区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加强高端专业服务业青年后备人才和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支持高端专业服务业优秀人才申报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参与国家、省级学术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委人才办)制订实施办法,组织开展高端专业服务业高层次人才评选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推动穗港澳三地高端专业服务业规则对接和资格互认,积极争取和探索支持穗港澳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共建、资源共享的开放政策,鼓励穗港澳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强化资本、品牌合作,共享市场和网络资源。(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放宽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联营条件,加强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与港澳法律专业人士的国际商事调解合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南沙区(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率先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黄埔区政府、南沙区政府)
九、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适应高端专业服务业组织形态特点分级分类监督检查机制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加大抽查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处罚力度。对照《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和联合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促进行业标准研制应用。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机构参与推进高端专业服务业标准化创新、打造先进标准体系,对主导制定高端专业服务业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别给予每一个标准不超过50万元、15万元、10万元支持。指导有实力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加强先进成熟标准推广应用,全面提高行业的标准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更好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支持高端专业服务业领域社会组织开展前沿问题研究,推进专家库、数据库和成果库建设,牵头举办品牌展会活动,组织参与国际级、国家级重要活动与交流项目。鼓励有关社会组织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完善执业准则、规则,开展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定,强化行业自律。支持高端专业服务国际组织在我市设立办事处等机构,支持“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等在穗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二、高质量办好行业重大展会。支持举办世界生态设计大会、中国广州法律服务交易会、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大会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品牌展会活动,努力打造成为行业高水平展示交流平台。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在我市举办有重大影响力和带动力的行业研讨、专家论坛、人才培训、资质评定等活动。(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三、建强集聚发展平台。推进国家广告产业园、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广州设计之都、生态设计小镇、巨大设计创意产业基地等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集聚平台建设,鼓励各区围绕主导产业,规划建设综合性、特色型专业服务集聚区(包括楼宇、园区等),加大各集聚区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大中小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政府)
十四、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积极争取进一步降低香港相关专业服务业在内地提供服务准入门槛,建设南沙粤港澳专业服务业集聚区。大力推动专业服务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具备境外服务能力的专业服务业机构、计划拓展境外业务的中资机构入驻,加强与外国驻穗领团、广州驻外办事处、外国商会、国际组织对接,推动产业项目、专业服务互为支撑、协同输出,进一步提升我市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境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市政府外办)
十五、打造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商务、网信、工信部门支持天河中央商务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的政策,推动数字服务行业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培育壮大高端专业服务出口主体。搭建区内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与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对接交流平台,支持双方、多方协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发挥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等机构优势,进一步强化区内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与在粤港澳企业、专业人才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河区政府)
十六、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研究制订各区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评价奖励办法,市财政安排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各区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区统筹各类产业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本措施所指的高端专业服务业包括法律服务、财税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展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行业类别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改革委,公开征求,服务业
原文链接:http://fgw.gz.gov.cn/hdjlpt/yjzj/answer/2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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