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就有关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对象和范围
(一)2018年12月31日(含)前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 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
(二)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提前申请参加2021年度评估;
(三)2019年当年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预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
三、预报名地址
深圳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系统(http://pg.ssof.cn/)。
四、注意事项
(一)预报名为评估前期意向统计,是否符合参评条件需作资格审查。
(二)参加预报名的社会组织需在评估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三)预报名成功后,经审核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对照《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标准(附件),认真做好评估材料准备工作。评估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古丽莎、丘树箭
联系方式:83026226-868、861
附件: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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