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办、管委会)农业农村办申报,镇(街道办、管委会)农业农村办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意盖章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扫描,纸质材料溶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6月1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联系人:黎志和、联系电话:13502237728、6296705),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含扫描件)至邮箱:blxnjg@boluo.gov.cn。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惠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x" attachment-id="109776" class="nfw-cms-attachment" href="http://www.boluo.gov.cn/attachment/0/109/109776/4289788.docx" style="font-family: sans-serif;" target="_blank">惠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x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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