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广州空港委,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号文)以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1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1〕131号,下称《通知》),省商务厅正在组织开展2021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申报认定工作。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2021 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详见《通知》附件)中有关要求,尽快摸查并发动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及机构申报。申报企业及机构请于11月24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均需附带光盘)报送我局(外资管理处)。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21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通知.doc(粤商务资函〔2021〕131号)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林贵汕、卢穗婷,电话:88902883,88902308,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301室)
关键词:广州市,商务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通知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87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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