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3日在其官网发布通知,结合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落地细则,在疫情结束前实施六大措施支持企业和群众共渡难关。
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可先行使用土地。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按照抢险救灾工程先行使用土地。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辖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备案,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管理单位,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无需缴纳临时用地使用费。
持续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工作。对此前以挂牌方式出让且疫情期间仍在公告的重点产业项目及总部项目用地,只有一家竞买单位的,可继续组织出让。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可先行实施,在疫情结束后再完善相应手续。提高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按照“深圳90”时限要求,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通知提出, 适当调整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疫情期间暂停受理涉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
关键词:粤港澳,投资,深圳市,疫情防控,项目用地
原文地址:http://www.gd.gov.cn/gdywdt/tzdt/content/post_2895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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