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我省有关部署,为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学工作是对学校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助学控辍、规范办学等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疫情防控、教育政策、惠民政策是否能够落地,关系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地市、县(市、区)、各学校(高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各项开学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省2020年秋季开学平稳顺利。
二、明确重点内容
根据我省各地市、县(市、区)、各学校(高校)实际情况,省教育厅编制了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重点内容清单,包括学校疫情防控、开学条件保障、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内地民族班开展“混班教学、混合住宿、混合用餐”情况、校园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办学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以及学校立德树人工作情况等,重点聚焦各级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校园周边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各项重点内容详见附件1。
三、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和为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本次省里不再派队开展专项督导、不再要求各地、各高校提交各类自查报告和佐证资料。请各地市、县(市、区)、各学校(高校)对照附件1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时要包括附件里面的五大项内容(学校疫情防控情况、开学条件保障、校园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办学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立德树人工作情况)。各地在自查时应做到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真实情况,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又要客观分析问题,更要立行立改、全面消除问题隐患;要深入排查容易引发信访问题的各项隐患,做好预防工作,从源头减少矛盾产生。各地市、县(市、区)、各学校(高校)如遇到问题和困难,且该问题和困难确实不在本单位能力范围之内的,应及时、主动向上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争取支持、早日解决。
另外,省教育厅制定了《给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校外培训和在线教育培训)》。请各地结合开学报到、家长会等形式,将信件内容完整传达至中小学阶段的全体学生家长。各地要灵活利用家长会、班委会、微信等渠道,面向家长群体用户加大对选择违规机构、预付费过多导致损失案例的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加强学生家长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全体学生家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联系人:教育督导室张志立、林陈倩,电话:020-37629410、020-37626953,邮箱:zhangzl@gdedu.gov.cn。本文件电子版可从广东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http://edu.gd.gov.cn/ 首页-通知公告)。
2.给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校外培训和在线教育培训).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
2020年广东省秋季开学工作重点内容清单
一、疫情防控情况
1.学校疫情防控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91号)的文件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是否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预案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周密部署开学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等。是否认识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应对“疫后综合征”的压力挑战,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二、开学条件保障
2.课程设置及课前到书保障。课程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在开课前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落实课前到书。中小学教材是否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教育部审定的国家课程教材或省教育厅审查的地方课程教材问题,是否以校本课程教材、境外课程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境外教材问题。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3.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各地各学校及时了解掌握受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摸底核实工作,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落实建档立卡学生义务教育生活费、高中阶段免学费和生活费、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阶段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情况,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是否已足额领取补助,是否及时更新了转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数据,是否已将发放情况及时录入资助系统。
4.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实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习经费是否落实,顶岗实习管理是否规范、指导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廉价劳动力”“变相打工”“放羊式管理”等问题。
5.教学及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信息系统、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育教学设施是否经过网络安全检测及整改加固;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食堂(含校园商超)、宿舍(公寓)、校服、水电暖、节能减排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并已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学校(幼儿园)拨付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
7.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三、校园安全卫生管理
8.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开学初是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校园环境和场室是否整洁。是否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工作,物质准备是否充分。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售卖、洗消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是否合格。
9.校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否建立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学校是否建立校车维护保养、安全例检、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等制度。校车审验率和交通违法行为清零率是否达到100%。县(市、区)及学校等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建立校车监管平台。
10.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情况。是否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标准完成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1.学校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12.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预防传染病、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否集中开展网络安全专题教育,突出防范违法有害视频、网络游戏和网络赌博,防范“校园贷”、“套路贷”、高利贷和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
13.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是否应建必建,是否理顺党组织关系归口管理。是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否健全,党组织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是否正常召开党组织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是否正常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14.内地民族班和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教育管理服务情况。是否落实国家和省工作要求,提高重视程度,是否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是否强化师资、经费等保障机制建设、加强业务指导等;举办学校是否推进混班混宿、导师制等改革,是否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校内激励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培养质量等。有关高校是否制定少数民族预科生自主培养工作方案、预科生人才培养方案;是否配齐预科教学师资和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是否做好课程、教材等教学准备工作。
四、规范办学和学校管理情况
15.中小学校管理和规范办学情况。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考试入学、办重点校、编重点班、下达升学指标、转学退学等情况,以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包括普通高中违规跨审批区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等)、有偿招生的行为;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是否使用新课程新教材;普通高中一年级是否存在56人以上大班额情况,普通高中学校是否存在超大规模情况(存在多个校区的学校以校区计)。
16.开学学籍管理工作情况。普通中小学应及时做好新生建籍及学籍续接工作,确保“一生一籍”。同时,全面核查学生在校情况,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高校应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对新生报到所需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
17.校园电信业务管理情况。各地各学校是否存在未遵守《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的规定,存在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进入校园建设通信设施的行为;是否委托第三方违规进行校园宽带业务代理;是否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了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独家进入校园提供电信服务的排他性协议;是否有允许运营商在校园里摆摊设点;是否有直接或变相利用录取通知书邮寄夹带电话卡或业务宣传资料给学生。
18.学生信息保护情况。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要求,在未向有关人员明示并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将老师、学生及家长的个人信息擅自透露给第三方。现阶段,疫情防控已步入常态化,广大教职工和高校学生应主动申领和使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助力校园疫情防控。
五、学校立德树人工作情况
19.思政德育工作情况。各高校是否落实党委书记、校长以及二级学院院长、党组织负责人上思政“第一课”制度。是否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要求,开齐上足思想政治理论课。高校是否按照中央文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配备要求(专职思政课教师按师生比1:350配备,专职辅导员按照师生比1:200配备),全面落实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中小学校是否落实校长、党组织负责人上思政“第一课”制度,是否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德育课是否开足课时,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的要求。
20.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情况。各地各学校是否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是否开足课时,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1课时。中小学是否做好全体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和心理危机筛查工作,及时、科学识别和发现心理高危学生,制定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建立重点关注人群帮扶机制和家长知情同意机制。是否严格排查管理,对坠楼易发地段加强巡逻安防。各学校发生学生心理问题自杀事件,是否有认真总结反思,并及时将事件基本信息、涉事学生心理问题个案分析报告上报当地教育局。中小学是否有组织学生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体育艺术课外活动,释放学生心理压力。
21.少先队工作情况。是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第八次全国少代会贺信精神。是否建立学校少工委,按期召开学校少代会。是否开展分批入队工作和校级“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是否规范开展辅导员聘任、培训工作。是否规范开展学校少先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表彰工作。是否保障少先队活动阵地和设施。初中是否成立少先队,做好推优入团工作。
22.学校共青团工作情况。是否独立设置团委,配备专职团委书记。是否建立中学团校,构建团课体系。是否落实团员发展前团课学习不少于20学时。是否将共青团活动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否保障共青团阵地和设施。是否建立校级志愿服务组织并开展志愿服务。高校和中学是否落实《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实施“班团一体化”。高校共青团是否履行对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指导工作,如期指导本校完成改革任务。
附件2
给全体中小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校外培训和在线教育培训)
亲爱的各位同学、各位家长:
近年来,各地中小学校外培训发展迅速,各类线上教育产品也如火如荼发展,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了教育教学的有益补充。同时,也出现了预付费过多、师资良莠不齐、超纲超前教学等问题。为规范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广东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并将合格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文化教育类,下同)列入全国“白名单”。请广大学生、家长尽量选择名单以内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免误选违规校外培训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伤害学生身心健康。
广大学生、家长选择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请认准“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 ”(网址:http://xwpx.emis.edu.cn/)上面公布的白名单机构;选用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请认准“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spx.eduyun.cn)上面公布的白名单机构。
此外,根据国家规定,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为帮助广大学生家长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 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请广大学生、家长在缴费之前,认真、仔细阅读合同(协议)各项条款,尽量选择使用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切勿片面追求各类充值优惠、“买6(个月)送6(个月)”等所谓折扣,更不要一次缴纳多年巨额费用。同时,要仔细保管好有关协议文本、合同、票据等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东省教育厅将继续组织各地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市场氛围。
祝各位同学、家长在新学期里,身体健康、学业进步、万事如意!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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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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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此回执供各学校参考使用。请家长在上面横线处抄写上述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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