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下文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哪些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措施?一起来看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1.完善工作机制。市县党委、政府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力支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管理责任,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防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学校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2.配齐专兼职心理教师。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学、1200人以上的小学须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分校区学生达到上述规模的,应独立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规划,逐步配齐专职心理教师。珠三角地区学校2022年底前实现配齐目标,粤东西北地区学校同步配备率达到60%,2022年后逐年有所增长。暂无专职心理教师的学校应指定专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兼职教师一般应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经过心理健康教育专门培训。逐步建立校长领导下,以专职心理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教师为骨干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专职心理教师的“主业”,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专业要求与工作职责指引》落实周课时量、心理辅导时间及其他工作任务。
3.加强心理教师培养培训。实施中小学心理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落实专兼职心理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将心理教师培训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计划,开展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骨干培训和县(市、区)级全员培训。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学管理人员、学科教师等培训的必修内容,计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学时。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心理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一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开展心理教师专业能力大赛。
4.健全心理教师激励机制。各地各学校在职称评聘、职务待遇、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心理教师倾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心理教师进入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鼓励引导专职心理教师申报心理学科教师职称系列,鼓励专兼职心理教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技能,推动心理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心理教师面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主题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应计入教学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落实中小学心理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
5.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要求。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编写、审查、选用机制,所有进入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材料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中小学校应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课时在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每两周至少安排1课时。每学期至少开展1节心理健康教育班会课。学校应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内容指南》,规范教学内容,确保教学实效。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建设。鼓励学校创新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方法,采取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等方式,增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的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托专家力量,组织开展教研、教改、教学视导等活动,挖掘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成果,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库,评选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例,举办教学成果展示活动。
7.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各学科课程教学中有效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教育学生珍爱生命,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命观。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强健学生体魄,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抗挫折能力。实施“倾听一刻钟”行动,鼓励学生每天至少与家人或同学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心理委员、学生心理社团作用,积极开展朋辈教育,强化朋辈支持。
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工作。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体系,省、地级以上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教研机构应按学段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研员。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发挥专家团队作用。设置省、市、县(市、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项目,支持专家学者、教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结合工作实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
9.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规范设置心理辅导室,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拓展训练等功能空间及相关设备设施配置。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每天均应开放心理辅导室,课间、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应明确一定时段向学生开放,每周课外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应遵守职业伦理规范。
10.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体系。学校应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工作体系,在全校教职工中普及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知识。学校定期以家访、日常观察、心理问卷、健康体检等方式开展学生心理筛查评估,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测评结果异常或重点关注学生进行实时监测和及时干预,必要时予以转介。逐步实现所有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学校应健全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分析报告制度和专家会诊制度。
11.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面向辖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定期约谈工作措施不力,造成恶劣后果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纳入市、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履职评价体系和文明校园创建实施细则,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内容,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12.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技术支持下,开通本地区或本校学生心理热线。鼓励学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社工进校园”,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与属地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13.密切家校协作。学校应畅通家校沟通渠道,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委员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家长科学开展家庭教育。学校每学期应在家长中开展1次以上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危机能力。班主任每学期与每个学生家长沟通不少于1次,沟通时应告知学生在校情况,掌握学生家庭动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联合妇联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资源,为各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14.加强示范引领。实施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特色学校争创计划,3年内创建示范区5-6个、特色学校100所。加强各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建立若干个市、县(市、区)示范中心,引领辐射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发展。
15.优化教育生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依据评价学校、教师,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关爱学生成长,关注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罹患疾病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全体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民主、平等、互相尊重的师生关系;发挥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生活老师、宿管员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防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6.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校报校刊、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各类媒介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心理健康知识,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校园文化建设应体现人文关怀,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功用,创设符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求的校园环境。学校每学期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等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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